新买的车有维修记录,大家要注意!!!!
各位车友大家好,我于今年1月份在北京一汽大众中汽力发店买了一辆新宝来,在2千公里做保养时发现之前有一次我不知道的维修记录(2月份,更换倒车雷达传感器),当时维修人员说可能是销售人员修的(销售人员把车从大库提出后发现车有一些小问题没有向厂家报直接就自行解决了等车卖出后又把维修记到了我的头上),我几次找到了4S店询问,第一次经理解释说,是维修部用我们车的保修从厂家领了零件,修了过保的车,维修记录自然就记在了我们的帐上.之后我不太信他们就把这件事反映到了北京交通台汽车江湖栏目。通过这个栏目的报道之后他们又给我一种答案,说我这个车就是在销售前修得,之后又用我的行驶证复印件补的手续。得到这个回复后我便向他们提出了5万元现金赔偿(由于退车或换车手续太繁琐,所以我觉得这个要求很合理),之后我们第三次到4S店找他们协商,他们却说我们车是属于正常的售前检查,不属于维修属于合理的更换零件,说这是他们内部的事情,不用告知消费者,但是我们提出了售前检查应该是他们内部的记录,为什么用我们的名字作的记录而且是售后日期的记录,他们说这是他们内部的事,跟我们没关系.记得当天买车时,我们要一辆白颜色的开始销售说没有建议我们要银色的,但是他打了一个电话后又跟我们说有一辆,我们当时还很高兴,现在想来他们店的人员应该都知道这辆车的底细,他们觉得我们的要求太过分只免费给我们提供几次保养而且态度还不好,首先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如果新车有过维修我还可以选择别车的,但当时销售之字未提我就买了这辆有过维修记录的车,现在事情让我发现了他们又是这种态度让我无法接受,我觉得这个商家一点诚信也没有。所以,我想向他们提出退车并双倍赔偿,不知有没有有过类似经历的车友或有懂法律的车友帮我出出主意,退车并双倍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希望版主能够号召一下做个签名活动让4S店还消费者知情权利,抵制商家销售有过维修记录的车,抵制商家乱用购车人的证件作虚假记录!!!!!!!